学院新闻

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发布时间:2024-03-01 作者:点击次数:

2月29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体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院党委委员参加会议。院党委书记鞠晗主持会议。

副院长董沐夕领学《条例》。她表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具有重要意义。

院长张士海表示,要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学院重点工作充分结合,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发挥马院作用。一是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建设工作,在课程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国际交流等方面统筹考虑,为学科建设打下扎实基础。二是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学院要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作用。

鞠晗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持续推动党史融入思政课教学中,上好“四史”课程,推动党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以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为契机,发挥党史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观点,正本清源、明辨是非,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正确党史观。二是要加强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做好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工作。三是要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着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其他与会人员表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将切实把党章和《条例》的各项规定贯彻到事业中、落实到行动上,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做好党史的学习、研究、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