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8 作者:点击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校学位办《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进行硕士研究生2020年招生资格指导教师认定工作,

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

申请招生年度的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硕士生的要求。

(二)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学位

初次申请招收硕士生的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

(四)科研要求

参照《马克思主义学院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老师遴选实施细则》(见附件)执行。

(五)培养经验

协助指导过硕士研究生,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培养单位应根据年度招生需要,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培养质量以及导师队伍年龄结构,确定招收研究生审核认定的限额。

(二)初次申请招生人员与已招收人员的审核按统一标准进行,较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与较低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审核按统一标准进行。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本年度研究生招生申请资格:

1.因重大教学、科研、学术不端或其它责任事故仍在处分期间;

2.上一年度国家及山东省抽检其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合格;

3.指导的研究生连续两人次论文评阅不合格或答辩未获通过仍在处分期间;

4.学术道德、师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三、申请及审核程序

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每年进行一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

申请人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招生申请(http://www.gradms.sdu.edu.cn/login,申请系统现已开放,请于1130日前在系统提交申请);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核查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审表决,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总人数2/3以上的同意者即为通过。

(三)招生培养单位公示。审核条件和通过审核人员的名单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获得下一年度硕士研究生招收资格。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审核方案的报送:修订审核方案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请于认定工作开展前,将修订后的审核认定的具体条件、实施方案报学位办公室(纸质和电子版各一式1份,纸质版须加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章)。

(二)招收硕士生人员审核认定材料的报送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请将下列材料报送至学位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至xwb@sdu.edu.cn,时间不晚于1210日:

通过公示的《2020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生人员汇总表(不含博导)》(见附件),名单由“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纸质版须加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公章。

五、其他

(一)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教师基本信息缺少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将无法提交招生申请,请及时联系所在学院秘书,由各学院统一汇总身份证信息后交由技术支持添加。

(二)如果无法登录系统请通过学院秘书联系技术中心解决。如果忘记密码,请联系学院秘书重置密码(因每天错误密码登录次数限制10次,请大家不要反复尝试)。

(三)需要新添加系统的人员,请各学院秘书汇总人员基本信息后交由学位办联系技术支持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