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方案(第二批次)

发布时间:2025-05-24 作者:点击次数:

一、考核方式

专家组审核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并进行匿名打分,根据材料审核成绩,按照招生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初试人员名单;根据材料审核成绩和初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1:2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以线下考核形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考核内容

初试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采用现场笔试形式,其中外语水平考核语种为英语,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专业课考核科目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综合,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复试为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分值计入复试成绩,测试语种为英语;复试小组在考察考生专业水平的同时,须加强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考察。

三、拟录取排名

录取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初试成绩(外语水平考试、专业课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三个部分占比分别为30%、30%和40%。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录取。专业课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专业课考试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费收取

根据山东省相关收费规定,结合学校博士生招生考试实际情况,考核费按每生200元收取,考生参加考核时,通过报名系统交纳。

五、录取办法

依据各报考批次、各专项计划分别进行排名,按照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监督电话:0531-88366586)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研究生入学后进行。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