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4-12-15 作者:点击次数:

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将启动预答辩程序。

为此,硕士生导师要及时掌控研究生论文写作的进度,切实对研究生进行指导,在提升学位论文质量方面着力。对于学位论文质量不符合基本要求、或者在学位论文规范性方面有严重问题的研究生,硕士生导师要责令其推迟答辩或推迟毕业。

硕士研究生本人需将经过导师同意的定稿论文在中国知网上自行查重,并将论文初稿、知网查重结果报告单电子版交至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时间要求:上半年拟答辩的,于3月20日前提交材料,预答辩日期定于4月10日左右;下半年拟答辩的,10月20日前提交,预答辩时间定于11月10日左右。参加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要根据预答辩指导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论文再次提交论文电子版至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年12月5日